51.最后一口冰淇淋_冰淇淋味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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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最后一口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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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被误会的盛书航,悻悻地摸摸鼻头,没好意思说羡慕阮夕可以给穆兰兰当“人肉制冷机”,他们却连莫朝的衣角都没摸上。

  这幅疑似害羞的模样,落入穆兰兰眼里,更坐实了她刚刚的想法,穆兰兰暗自下决心,以后一定不能让盛书航和阮夕单独相处。

  盛书航“咳咳”了两声,转移话题道。

  “兰哥,周天有个篮球赛,你来不来看?”

  穆兰兰挑了挑眉,有些兴趣。

  “跟谁打?”

  “B大。”

  穆兰兰眼底的兴趣瞬像刷了好几层油彩,两眼亮得有些惊人。

  “B大”就是同Q大齐名并列的另外一所华夏最高学府,只是“B大”更偏重于文科。

  而B大的“篮球队”也是数一数二的厉害,每年“校际篮球联赛”,B大、Q大和体大都是三甲的有力竞争者,这么强劲的对手,可不让穆兰兰热血沸腾。

  虽然她不能参加男篮比赛,但看一看总是可以的。

  这也是盛书航让穆兰兰去的原因,盛书航极其欣赏穆兰兰在篮球上的天赋,只可惜生错了性别,不然他肯定招穆兰兰当队友。

  两人正聊着时,却见老远的前头骚动了下。

  其中,更多的是女生的欢呼。

  盛书航好奇探头看了一眼,不一会眼底闪过一丝了然,小声八卦了一句。

  “嗤嗤,不愧是莫朝啊。”

  离得近的阮夕过了耳,觉得这名有些耳熟,溜溜鹿眼转了一下。

  啊,是那个新生校草第一。

  好奇心驱使下,阮夕顺着盛书航的目光看了过去,却只远远看到一个小白点,长相压根模糊不清,也不知盛书航是什么视力,而前面大长龙的队伍,一个个小脑袋都微微往那个“小白点”探去,大多都是女孩子,面上或矜持或脸红或兴奋的。

  阮夕忽然觉得莫朝那名字白取了,虽然叫“莫要招惹他”,可偏偏有那么多女生想要招惹他。

  到了九点半,各方级队悉数到齐,快被热爆了的男男女女终于可以入礼堂了。

  阮夕一进礼堂,虽然是“夏日自带冷感肌”,也不禁被室内足足的冷气熨帖到浑身舒爽。

  他们体育系是最后一个级队入场的,所以,等到他们入场的时候,礼堂里已经满满登登坐满了黑压压的后脑勺,只余了右手边最前排的中央段位置。

  今年“新生大会”的级队位置安排,是“U型状”分布,虽然阮夕所在的“体育系”是最后一个进入,但却能坐到最前面。

  这个位置安排,所有体育系的学生知道后,脸上明显划过一丝不乐意。

  他们这群高中阶段就长期逃课坐教室最后排睡觉的“学渣”,竟然被安排到讲台最前面,这个座位,就好比高中时期讲桌两侧的“特殊照顾座位”,提心又吊胆。

  被所有校方领导老师盯着不说,听说这回新生大会,还有电视台的直播报道,就连不小心打个哈欠,都会上电视。

  体育系的“学渣们”,怎么可能会高兴?

  所以,一个个步履走得极为缓慢和不情愿,表情难看。

  但其中,阮夕的表情又与旁人大不一样。

  可爱软萌的小脸,目光虽直视前方,但视线却有些散。

  那个少年,在哪呢?

  想着自己今天也算是精心打扮过的,阮夕不自觉就将小脸扬了扬,为了一会能以最好的面貌见到少年,阮夕还一直保持着嘴角上翘的无害笑容。

  娇小的身影,走在队伍的最后面,有些格格不入,却分外引人注目。

  尤其是阮夕这回的不避不让。

  先前阮夕的名字虽然活跃在了校内论坛,但关于她的照片,全是军训偷拍,而且也不知她是发现了还是偷怕技术不好,大多照片都是背影,侧脸,远景什么的。

  反正就是不好好露个正脸。

  所以校内论坛里,关于她最多的讨论,还是她白破天际的牛奶肌。

  长相嘛,按论坛那些酸子的说法。

  “如果不是因为够白,阮夕这个长相最多也就是个清秀。”

  可这回,在五千多双眼睛的见证下,论坛上酸子的言论不攻自破。

  本人比照片好看百十倍系列,放在阮夕身上一点不为过。

  姜黄色的独角兽T恤搭配深蓝色高腰纽扣牛仔短裤,色彩如此艳丽的碰撞,不是牛奶肌,压根HOLD不住。

  身高虽然在一众体育生中不太突出,但也高于了女生的平均身高,尤其是那双修长的大长腿,在礼堂明晃晃的白炽灯下,泛起一层玉泽。

  虽然不是时下流行的“一眼惊艳”的张扬长相,但加满了软萌属性的阮夕,笑容是羞涩的可爱。

  可爱到,好想揉在怀里抱抱。

  只是这份可爱,在阮夕坐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后,就维持不住了。

  她歪了歪头,眼底有些疑惑。

  方才她余光扫了一圈,都没有见到疑似清爽少年的身影。

  当然,在可容纳五千人的礼堂里,光以阮夕的鹿眼视力,没找到也是正常。

  可阮夕,总觉得…总觉得。

  那个人该是不一样的。

  阮夕脑海里不由浮现出那双清冽干净的眸子,嘴角是她自己都没察觉的笑意。

  人群中,独自耀眼。

  那个人拥有这样的魔力。

  最后,阮夕连她隔壁的经管系都没放过,可还是没找到,倒是因为她的目光打量,收获了一堆扑通扑通的脸红少男心。

  疑惑的阮夕拽了拽微卷的发梢,迷糊的模样衬得她越发软萌。

  继莫朝之后,阮夕是出尽风头的第二人。

  但阮夕心里丝毫没有出了风头的自觉,满脑子都在想着清爽少年的身份。

  甚至已经脑洞大开到猜测是查寝的辅导员。

  如果是辅导员的话,那也…太年轻了吧。

  阮夕这厢暗自琢磨,新生大会却是有条不紊的开始了。

  这下,坐在第一排的阮夕也不好乱做动作。

  只是,随着各位校方领导老师热情喷发的演讲,一开始还能维持正襟危坐,装出“好学生模样”的阮夕,不一会后背就慢慢倚靠在了椅背上,小脑袋跟着一起慢慢垂了下去。

  头顶上的丸子头跟着台上情感充沛的校方领导的抑扬顿挫,点了起来。

  莫朝上台时,余光正好看到那个点得极具节奏感的丸子头。

  难得的,他唇角微有一丝弧度。

  极其关注莫朝一举一动的爱慕者们,差点忘了所处环境,尖叫出声,下意识抚了下心脏位置。

  我个乖乖,平时的莫朝冷冰冰的样子比珠穆朗玛峰上的积雪还冷,怎么只是一个连笑容都称不上的弧度就跟雪水融化了一样甜。

  只是忽闪的闪光灯,让台上的莫朝不自觉眯了下眼,嘴角也回到了原位。

  同照相机一起对向莫朝的是国内有名的电视台CNTV的摄像机,清冽干净的莫朝,显然让这回直播的负责人收不住嘴角。

  一会他就把莫朝的模样放在直播封面上,微博的直播观看人数应该可以大爆了。

  想到这,直播负责人不由再次打量起眼前“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学霸。

  穿着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衬衣美少年,光是笔直地站在那里,美好地宛如硬笔素描。

  除了,莫朝是鲜活的。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在座同学,大家好,我是莫朝……”

  清冽的少年音,透过话筒,缓缓流淌在整个礼堂,比礼堂自带的冷气,还更让人心情舒爽。

  莫朝先简单做了个自我介绍,随后例行夸赞了学校和校方领导一番,电视台的摄像机也很配合地开始微有扭转,对向了坐在底下的校长和领导们,他们此时均是一脸赞赏地看着台上的莫朝。

  场面一度十分和谐。

  但摄像机的镜头并不满足只捕捉校方领导们的表情,它在缓缓地移动,眼看就要移动到体育系方向。

  而那个丸子头,还在富有节奏感地点着。

  莫朝的目光触及此,有片刻地微顿,然后轻轻将手里的稿子放下道。

  “虽然我还没有在Q大正式上课,但是我在军训时,已经感受到了学校带给我们的温暖和关怀,尤其是我们的辅导员,季导,每天军训过后,都会为我们准备矿泉水,冰淇淋等解暑……”

  不知是有意无意,莫朝似乎在“冰淇淋”三个字上加重了几分语气。

  与此同时,那个正点着的丸子头瞬时动作凝滞,忽地一抬。

  带有一丝迷蒙的眼,正好对上切过来的摄像机,她惊得下意识咧了一下嘴。

  阮妈妈说的,看到镜头要笑。

  被莫名点名夸奖的季导有些不好意思地接收着来自校方领导们嘉奖的目光,害羞地挠了挠后脑勺。

  不过,他有买冰淇淋吗?

  等到镜头切过后,阮夕才身子一松,揉了揉困迷糊的鹿眼,早上起大早的后遗症明显还没缓过来。

  可从没化过妆的阮夕,不知她这一揉搓,眼尾的眼线就晕染开了,势必会留下一坨难看的小墨点。

  还不知道自己搞了什么破坏的她一边揉一边小声问向身旁的穆兰兰。

  “我刚才好像听到冰淇淋了?”

  “学校要拿冰淇淋作为新生奖励吗?”

  如果这个想法成真,阮夕觉得“Q大”简直是教育界的良心。

  一旁穆兰兰则忍不住想扶额,她快被阮夕这个“冰淇淋控”清奇的脑回路噎死了,同样小声回道。

  “不是,是莫朝他们经管系的导员,军训的时候,给莫朝他们级队买冰淇淋慰问,莫朝刚刚表达感谢来着。”

  莫朝?今天好像听了好多遍这个名字,阮夕随口问道。

  “莫朝,在哪?”

  穆兰兰下巴指了指讲台。

  “喏。”

  正好这时,阮夕放下了揉眼的手,果然,触目惊心的小墨点调皮地在阮夕的眼尾安家了。

  阮夕游移了下目光,看向讲台。

  砰。

  砰。

  砰。

  清冽干净的眸子似乎在那里等待已久,只为了等阮夕的一个对视。

  那一刻,阮夕的脑海轰鸣到已经听不到周围的所有声音。

  只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她,似乎想要招惹他了。

  想到班长的那堆“斜眼笑”表情,如果她再去要银行卡卡号,班长说不定会以为她想包/养莫朝。

  吼,她是这样的人吗?

  脑海不由浮现出莫朝干净的眉眼。

  欸,如果她有那么多钱,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阮夕不由小脸一红,又是唾弃了一番被金钱和美色腐蚀的内心,快速将冰淇淋钱给莫朝转了过去,手帕,阮夕还不知道价钱,又补了一句。

  【奶昔:手帕我能买了吗?】

  阮夕把手机放在一旁的小木凳上,正准备去看一眼手帕上的品牌标识,盘算一会该转多少钱。

  “啊——”

  一声惊呼,差点让阮夕把手机推出阳台。

  就见岳月立马将自己刚晾好的衣服往一边直拨愣,显得那块迎风招展的“手帕”有些孤零零。

  阮夕刚想问岳月怎么了,就见岳月瞥都没瞥她一眼,冲着寝室里的另外两个少女,嚷嚷道。

  “你俩给我老实交代!”

  “是不是被哪个大肚金主包养了?”

  费雪茗看了她一眼,扶回了眼镜,冷冷道。

  “无聊。”

  然后,继续专注习题。

  穆兰兰的火爆脾气可做不到像费雪茗那么冷静,当下捏了捏拳头,有嘎吱作响的声音,就朝着岳月走去,皮笑肉不笑道。

  “岳月,你再说一遍?”

  下一刻,岳月的脖颈就落入了穆兰兰有力的胳膊肘里,卡的脖子有点疼。

  岳月秒怂。

  “兰哥,我错了错了,还不行吗?咱和气说话…和气说话,先放开我。”

  见岳月还算识个好歹,穆兰兰手一松,岳月次溜溜就往阮夕身边靠了靠,下意识离她们寝室里的这个浑身充满“暴力因子”的室友远一点。

  穆兰兰则倚在了刚刚岳月的位置,斜睨了她一眼。

  “怎么个事?还让你怀疑上我俩了?”

  岳月探了个头,下巴指了指那块方帕,眼神有些疑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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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惑道。

  “那就奇怪了,这块方帕是谁的?”

  听着是自己拿回来的方帕惹的事,阮夕颤了一下睫毛,小小声问了句。

  “这块方帕怎么了?”

  “是啊,怎么了?”穆兰兰已经将方帕从衣架上扯下,在手上来回翻看。

  轻…轻点。

  阮夕悬了一下心,虽然她是想把这块方帕买下,可到底现在的主人还不是她,而且,就算是她,她也想把手帕好好珍藏一下。

  原因,她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手帕好看,摸着顺溜吧。

  但岳月是直接表达了出来,用肢体语言。

  “欸,你轻点。”

  下意识就想夺回手帕,穆兰兰没跟她抢,岳月很容易就到了手,又赶紧整整齐齐铺开,挂在了衣架上。

  这一切做完后,岳月才开口道。

  “我现在信了,这肯定不是你的手帕。”

  “到底怎么回事?”

  岳月没先回答,反而朝着你方手帕凑近,鼻头微动,嗅了嗅。

  “你没闻到这手帕上有一种味道吗?”

  “什么味道?蓝月亮洗衣液?”穆兰兰眉间一挑。

  阮夕则暗暗在想,少年身上的草木香这么难洗吗?

  想着以后可以随时闻到少年身上的草木香,阮夕的耳根又红了。

  岳月见穆兰兰完全不懂行情的模样,有种对牛弹琴的堵心感,翻了个白眼,指了指手帕的右下角。

  “看到没!金钱的味道!”

  阮夕被岳月身影挡着,小脑袋伸长了也没看着个手帕边,索性起了身,两步就错过岳月肩头,看向岳月的手指的方向。

  穆兰兰这会已经眯着眼看完了。

  “这串英文,我好像在哪见过?”

  “当然了,不就是在……”

  穆兰兰抬手一拦。

  “别说,我马上就想到了!”

  “汤…汤姆,猫和老鼠里的汤姆对不对,不过,它姓福特吗?”

  “汤姆个…小饼干。”

  岳月未出口的那句脏话,硬生生在穆兰兰凶狠的眼神中,转化成了“小仙女骂人模式”。

  但岳月也实在受不了穆兰兰这么侮辱她心中的圣物,赶紧解释道。

  “你不觉得跟我桌上的什么东西很像吗?”

  “你桌上那么多东西,我哪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

  “就那个,我专门弄了个金属托盘装着的黑管。”

  “啊…上回你说的贵妇级口红,什么牌子来着?”

  “!!!就这个,TomFord!口红界的高冷贵妇。”岳月激动地又指了下手帕上的品牌标识。

  “就算如此,你那口红不也就几百吗?这手帕至于让你这么吃惊吗?”

  “手帕跟口红能一个价吗?”

  “这手帕,起码四位数,你造吗?造吗?”

  话音一落,穆兰兰和阮夕齐齐变了个色。

  甚至于,阮夕还咽了口唾沫。

  “你自己看看,这可是真丝的。”岳月又接着科普。

  阮夕:难怪用着那么滑溜。

  先前她见莫朝随手就给她了,也不等着要,还以为是个便宜货,一听四位数的价格,直接给阮夕吓了一跳。

  所以,莫朝就这么随手把一块四位数的手帕丢给她了?也不怕她不还?还是说一开始就没打算再要?

  阮夕有些发晕了。

  真是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可现在不是她发晕的时候,阮夕快速抓过小木凳上的手机。

  小鹿眼眨的有些快,显然是着急了。

  早知道是四位数,那她管什么丢不丢人,还,必须还,面,必须见。

  四位数,都够她买几十个“哈根达斯”了。

  也不知道支付宝有没有撤回的功能。

  阮夕被吓得抓着手机的手,都有些发抖。

  然而,当阮夕把着手机后,身形一下子就颓然了。

  【莫朝:可以。】

  真·挖坑小能手,阮夕是也。

  岳月此时已经洋洋洒洒地给几人科普完TomFord的品牌历史了,口有些发干,这才想起说回正题。

  “所以,这手帕是谁的?”

  虽是问句,眼神却直直锁定在了费雪茗身上。

  不怪她没想到阮夕,这一方手帕,很明显是男士的,还是有钱的男士。

  而阮夕吧,相比于寝室其他两人,虽然容貌占了上风,但岳月一直没法把她当成个女人来看。

  约莫…约莫是当成了个宝宝。

  所以,宝宝怎么会自己去找野男人呢!

  真·从“野男人”那里得了手帕的阮夕,有些颤巍巍地举了下手,面上是大受打击道。

  “是我的。”

  岳月穆兰兰费雪茗:惊!

  岳月愣了一会,完全不可置信道。

  “阮阮,这可是男士的?你有这癖好?”

  “还是……”

  真找“野男人”了?

  后面那话,岳月没说,因为总觉得不太可能。

  阮夕还算机智,扯出莫朝,就要扯出她丢人的两回经历,乖觉的她,赶紧转了个话锋,嘴角浮现一个无辜的笑容。

  “我爸落下的。”

  岳月脑海里浮现起开学时来送阮阮的阮爸爸,那一身背心和迷彩裤,宛如包工头的模样,同软萌的阮夕反差极大,着实是令她印象深刻。

  瞥了一眼挂在衣架上正迎风招展的低调奢华有内涵“手帕”,岳月干笑了两声,好半天憋了句恭维。

  “你爸还挺讲究的。”

  莫朝寝室。

  正在打游戏的骆一闻,似乎听到了几声,支付宝专属的提示音。

  一回头,就见莫朝在手机里按着什么。

  骆一闻好奇问了一句。

  “老大,你在干嘛?”

  “聊天。”还是冷冷的声音,却似乎有一丝玩味。

  “……”

  支付宝上…聊天。

  你丫逗我呢?

  难道有人在买莫朝的聊天时间,一百块一句这样?

  那这么四舍五入下,他天天跟着莫朝,不早就是个亿万富翁了?

  发散思维的骆一闻,游戏也不打了,好奇凑到莫朝那边,看看是哪个这么有商机的“金/主”。

  可莫朝没给他机会,他一过来,莫朝手机就黑屏了。

  骆一闻啐了一口。

  “小气。”

  莫朝挑了下眉,准备去洗澡,伸手将兜里的东西往外掏。

  骆一闻还没走,看了一眼莫朝的桌子,这时,莫朝已经起身去拿洗澡包了。

  骆一闻惊讶的“咦”了一声。

  “老大,你今天没带手帕吗?”

  说莫朝穷讲究吧,但有时候讲究地又让骆一闻他们眼热。

  比如,莫朝抽屉里,那一盒子手帕。

  随便扯出一条都是四位数,够买不知多少回“绝地求生”了。

  莫朝每天几乎手帕不离身,虽没见他怎么用过,反正他就是带着,还天天不重样。

  自然,每回洗澡时,也会连同手机钱包一起拿出来。

  但今天却没有,所以,骆一闻有此一问。

  莫朝一边装着澡巾,一边慢悠悠道。

  “带了。”

  “那手帕呢?”

  莫朝看了骆一闻一眼,没回答,继续收拾洗漱用品。

  骆一闻越发好奇着急道。

  “我去,你不会送人了吧,你送谁了,宁梦珂?还是那个追你的校花学姐?我跟你说啊,手帕可不能乱送啊,这在古代,可是定情信物的意思。”

  骆一闻说到后尾,还真怕莫朝不小心给自己惹了烂桃花,一脸担心地提醒。

  却见莫朝,站定在桌前,拿起手机,轻轻道。

  “没送人,卖了。”

  语气里竟然有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手机放下,屏幕上的对话赫然入了莫朝有些弯曲的眉眼。

  【奶昔:那个莫同学,我…我可以申请分期付款吗?】

  【莫朝:好。】

  Q大比分跳的瞬间,盛书航都快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下意识就奔向莫朝。

  胜利的喜悦,是要依靠拥抱来体现的。

  可他刚没走两步,却又顿了,就连心里的激动都卡顿了下。

  因为莫朝,跟他们不一样。

  他眼底没有一丝激动兴奋,可称得上喜悦的情绪。

  反倒是有些漠然,同他完成了一项艰难习题时,表情差不多。

  只是完成任务的机械化表情,却不掺杂任何自己的情绪。

  盛书航似乎回到了当年高考前,他不死心开玩笑问莫朝。

  “朝哥,既然你打篮球那么厉害,要不要考虑□□育系?”

  “不喜欢。”

  “……不喜欢什么?”

  “不喜欢体育系,也不喜欢打篮球。”

  盛书航还记得那个夏天,莫朝和他们几个小伙伴,在茂盛的树荫下休息,彼时,莫朝的话,比他们刚喝下的水,还透心凉。

  “为什么?”盛书航声音有些颤。

  但答案,莫朝到现在都没说,只记得当时,莫朝黑幽幽的瞳孔定定地看了一眼盛书航,眼里是盛书航读不懂的意味不明。

  而结论还是有的,所以,在狂爱篮球的盛书航心里,莫朝即使打篮球再厉害,那也是没有灵魂的,因为他不喜欢。

  以至于,他也不懂得胜利的喜悦吧,大概。

  于是盛书航小跑转慢走,依旧兴高采烈,只是没有了拥抱,拍了拍男主的肩道。

  “厉害了,朝哥。”

  刚说完,就被其他Q大篮球队队员一把抱住,热情一触即发。

  至于,莫朝。

  其他Q大篮球队队员,跟莫朝更是一点不熟,再加上莫朝自带冷气的调调,也不好对他“动手动脚”,只一脸崇拜地同他道贺和表达仰慕之情。

  莫朝均是点头颔首,有礼回应。

  只是在他转身之时,谁也没发现,他看向那群各自拥抱庆贺,脸上洋溢着激动兴奋的Q大篮球队队员们的目光中,似乎有一丝羡慕。

  阮夕是在休息区后台的橙子榨汁机前找到莫朝的。

  五个橙子榨一杯,只要十块,就能喝到一杯鲜榨橙汁。

  以前阮夕高三的时候,总买来喝,一来是观察里面自动榨橙子好玩,二来是因为偏酸的橙汁,一下子就能刺激味蕾,给下午昏昏浴睡的她,来了一剂强力的提神剂。

  阮夕觉得她高考的超常发挥,至少有一半是鲜榨橙汁的功劳。

  只是后来听别人说,橙汁不能多喝,喝多了皮肤会变黄,阮夕才慢慢戒了。

  毕竟虽然对牛奶肌没有太过追求,但发黄肌,也不是阮夕的喜好选择。

  不过,看着咬着吸管喝橙汁的莫朝,阮夕觉得,即使莫朝变成“小黄人”莫朝,那也是小黄人里最好看的。

  “你要喝吗?”

  阮夕走神时,莫朝已经看见她了,见她一直盯着自己手里的橙汁,莫朝以为她口渴了,手机搭在扫码区,一边问着,一边准备再给她买一杯。

  小姑娘刚刚跳舞,也是辛苦了。

  只是莫朝把着手机的手有些微顿。

  他好像越来越在意这个小姑娘了。

  上回也是,听骆一闻说三里屯碰到阮夕她们,冷不丁的他就搜索了下附近最热门的冰淇淋店,脚步不听使唤就去了。

  刚刚也是,不喜欢小姑娘在这么多人面前跳的这么好看,又莫名想在小姑娘跟前表现的好一点。

  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与此同时,阮夕已经回了神,快步上前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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