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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_雨生百谷+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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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

  陈达应该恨我,因为我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还让他死了只能挂在公墓的墙上,但我没把他骨灰倒进河里已经仁至义尽了。老妈也应该恨我,她的恨不如陈达那么鲜明,来得快去得也快,因为裴嘉言,我对她挺有愧疚的,也说不出抱歉,一开始我只希望她能再爱我一些,但她没有。

  我知道自己只是个普通人,不伟大,也不会太出人头地。喜欢玫瑰花和小狗,讨厌雨天,讨厌深夜,最大的愿望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过安稳日子。

  耳鸣依然严重,失眠是常事,半夜睡不着抱住裴嘉言的时候总会想很多乱七八糟的,看见红色就是血影,不敢去太高的地方。

  但这不意味着我没有挣脱。

  何况就算不能挣脱,裴嘉言说几年几十年他都陪我走。

  最近我又有想做的事了,冬天去国境最北看晶莹的雾凇,再有钱点,就和裴嘉言去格陵兰。还有那片小时候的星空和大海,有时间也要去,我很记挂十一二岁时见过的星星,它会不会变了位置,那些海浪的温度和十几年前又有什么不同。

  我还想要种许多许多的玫瑰,养一条开心的小狗,坐在院子里,每天等裴嘉言回家。

  拍完就到了饭点,顾悠悠说请我和裴嘉言吃饭的时候我就猜到了他其实没打算给我太多报酬,不过就当友情帮忙了。

  顾悠悠很赞赏这次的照片,他喝了点酒,拍着X_io_ng脯保证一定会火。我不太懂他们那圈子的事,但如果能出名,说不定以后接的推广和单子就会多,这碗饭我还能吃一段时间,用来攒创业基金。

  吃完饭出来,我和裴嘉言还在聊这事。

  “你说开个书店好不好?”我问他,“或者开个奶茶店。”

  裴嘉言今天穿了件袖子有点长的薄荷绿卫衣,捉住我的手一起缩进袖子,然后M-o我戴在手腕上的一条黑色手绳——新年他送的礼物——说:“我觉得你开奶茶店会长胖。”

  于是我把想盘下那家松饼店的远大理想咽进肚子里。

  我们去地铁站会经过一条步行街,两边开着各式各样的网红店。或许未来我也会成为这类某一家的老板,然后让裴嘉言做老板娘。

  途径花店时我没有去看,裴嘉言说过他不喜欢玫瑰后我尽量克制自己买。但这次我都走过去了,忽然被裴嘉言拽住了手。

  他指了指外间一丛灿烂向日葵:“我想要那个。“

  暖色灯光下,像几枚小太阳。

  因为总共也没剩多少我就都买了下来,老板问要不要包好时,我和裴嘉言对视一眼,他说:“不用了,麻烦找个花瓶吧。”

  走出店门,裴嘉言两只手抱住粗瓷的深色花瓶,向日葵几乎遮住了他的视线。我就勾着他的肩膀,聊一些有的没的。

  我们两个真的很能聊废话,看见路边哪个人穿的鞋可以发散到高中时打篮球的奇闻轶事。

  裴嘉言很在意地问:“你那时有没有人喜欢啊?”

  “真没有,他们觉得我太自闭了……喜欢你的人应该更多吧?”

  “她们给我写情书。”裴嘉言狡猾地笑了笑,“不过后来爸爸从学校带我回去之后就没人写了,可能写了也不会给我了。”

  他平淡地提起那件事我居然有点心痛,揉了把裴嘉言的后脑勺小呆毛,想说点什么,他反而先一步安We_i我:“没事啦。”

  “嗯?”我说话都是飘的,“我没事啊。”

  裴嘉言认真地越过向日葵的黄花瓣看我,我们停顿在路边。

  他好一会儿才说:“反正都要跑的。”

  我“啊”了声,裴嘉言说:“反正妈妈现在不喜欢你也不喜欢我了。”

  老妈确实对他很失望。

  因为过年是大节日,自从上大学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也没再和老妈有过接触。我就劝裴嘉言联系过老妈一次,在电话里他们谈了五分钟,不欢而散。

  从那以后我就不强迫他非要说点什么,我很理解,也觉得很无奈。可能也要到十年二十年以后,老妈和裴叔叔才会想开,也可能一辈子也想不开。

  他是回不去了,只能由我以后给他再盖一个超华丽公主城堡。

  这么想着,我偏头亲他,裴嘉言蹬鼻子上脸:“好多人,干什么啊——”

  说话间也一路往前,看见步行街尽头有人卖唱。

  对这些事的好奇心裴嘉言胜过我,他抱着向日葵没空拉我,怕我把他抓走就用腿绊住膝盖然后拼命眼神暗示。

  卖唱的是个四十来岁的大哥,或者也可以叫大叔,看上去比较沧桑,不修边幅。吉他很旧了,衣服也不太合身,周围没几个人听他调音。大家都喜欢看漂亮女生或者帅哥弹唱,这种除非开口跪,一般没人会去理的,可裴嘉言就有兴趣。

  我知道他想听,把向日葵放在了脚边。

  大叔先唱了首《挪威的森林》,他的嗓子像被烟熏过一样哑,但感染力十足。唱到一半已经有不少人驻足了,有人问可不可以点歌,大叔指了下吉他盒子的二维码。

  那儿贴了个小纸条,写:点歌十元。

  哈,比我有魄力。

  于是问话的人拉着女朋友过去,他要给喜欢的女孩点一首《温柔》。大叔唱这种流行歌也很在行,有故事感,旁边不少妹子甚至拿出手机拍小视频。而点歌的主角拉着女朋友的手,在结束时突然跪了下去——

  歌声差点被起哄淹没,男孩子拿出一枚朴素的订婚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

  或许有人会翻白眼,觉得好穷酸。

  但当下围观了全过程,好符合我这个俗人梦中的爱情:求婚在一个普通的时刻提出来,对方也像讨论天气一样答应了。

  定下终身也不过是爱到深处自然而然会做的一件事,没什么特别的。

  《温柔》唱完了,一时没人继续,我挣脱裴嘉言的手走过去。

  五十块钱放进吉他盒,大叔有点差异地看我。我就指了指裴嘉言的方向又指了指那把吉他,低头和大叔说了几句话。他笑着点头,把吉他解下来交到我手里。

  这动作让围观群众又陷入了狂热的八卦环节,我没理他们,也紧张地不看裴嘉言。调了下吉他的音,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我很久不弹吉他不唱歌,知道自己聋而且爱跑调,但一时兴起受了刺激,总想做些什么。

  我没法求婚,不过可以求别的。

  裴嘉言手足无措,他还不是全场焦点已经开始脸红。

  很久很久以前我听过一首歌,在酒吧街外面。隔壁livehouse的主唱被甩了,抱着心爱的民谣吉他在路边弹,弹到一半哭了。我记下来歌词后内心很受震撼,想要倾诉,暂时又找不到对象。

  现在找到了,所有的美好的集合体,就站在理我三步远的地方。

  裴嘉言喜欢向日葵,因为他是小太阳。

  我是向日葵。

  那首歌唱:

  “这是我一生中最勇敢的瞬间,远在世界尽头的你站在我面前。”

  裴嘉言不知道,他从那场雨里冲进贫民窟,湿淋淋地躲在我的房子外面,狼狈不堪的样子在我眼里,一直都闪闪发光。

  他是黎明地平线,也是我永恒的终点。

  我可能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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